業主藉購電動車申請 屋前增車位裝充電器
市議員指法例存漏洞須堵塞

[2020.01.20] 發表

【明報專訊】多倫多市Parkdale社區業主Gregory Pechersky計劃購買一輛電動汽車﹐於是申請在位於Springhurst街的自家獨立屋前院﹐開闢一處停車位﹐以安裝充電器﹐但遭市府調整委員會(City Committee of Adjustment)拒絕﹐Pechersky不服上訴至「多倫多本地上訴部門」(TLAB)﹐後者推翻了市府的決定。

多倫多市議員批評此舉是鑽政策的「漏洞」﹐市府應盡快完善有關法規。

TLAB主席Ted Yao表示:「市府的否決與他們制訂的減少汽車尾氣排放、鼓勵市民綠色出行的環保戰略相抵觸。這件案暴露出多倫多市的有關法規存在不足﹐希望我們的裁決能幫助當事人與市府協商解決問題。」

市府早前制訂TransformTO環保戰略﹐承諾到2050年實現溫室氣體零排放。上周﹐市府更出台實施細則﹐鼓勵市民購買電動汽車﹐包括在公共場所、街道兩旁增加安裝充電器等。

多倫多市議員、綠色和平倡導者珀克斯(Gord Perks)批評:「一直以來﹐市府嚴格禁止市民在自家物業內開闢停車位﹐因為建設停車位要去除草坪、移除樹木﹐不僅破壞環境﹐而且由水泥石磚鋪成的停車位將妨礙土壤的滲水性﹐破壞城市的地下水系統。TLAB裁決開了一個不好的先例﹐必須停止。」

珀克斯還說:「Pechersky旨不在購買電動車﹐其目的是想藉此獲得一個停車位。他利用了市府政策的漏洞﹐因現行法規沒有詳細說明什麼車可停靠在充電車位﹐換句話說﹐任何車輛都可以使用這個停車位。」

珀克斯最後表示:「其他市議員也都意識到這個問題﹐市府有關部門正在檢查TLAB裁決的適用性﹐我建議市府盡快完善有關法規﹐填補政策漏洞﹐避免此類情況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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