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組織促檢討監警職能 有調查權最理想
【明報專訊】監警會專案組的國際專家小組指出,監警會權力及獨立調查力不足,建議由獨立機構更深入調查反修例事件。有人權組織認為此反映專案組不足以處理,必須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並稱最理想的監警機構必須有獨立調查權、蒐證權、懲處權及檢控權,惟監警會沒有上述權力,促請政府長遠檢討監警會職能,以達至有效監察警權及警隊問責。
英加監警組織均有調查權
監警會無獨立調查權,不能直接處理市民投訴,現由投訴警察課調查,並將須匯報投訴向監警會提交調查報告,監警會負責觀察、監察及覆檢警務處長對須匯報投訴的處理及調查。放眼海外,英國警察行為獨立辦公室及加拿大安大略省獨立警察審查主管辦公室都有獨立調查權,前者要求警方須轉介嚴重案件調查,如涉警方行動致市民嚴重受傷或身亡案件,後者更可直接處理投訴,也有蒐證等權力(見表)。
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認為小組意見反映專案組不足應付反修例示威,料專家在過程遇到困難。他說,「如警方不配合,不給資料,監警會根本不能有效跟進」,促請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他指出,最理想的監警機構必須有獨立調查權、蒐證權、懲處權及檢控權,以達至警隊問責及監察警權,惟監警會缺乏上述權力。現由投訴警察課調查屬「自己人查自己人」,公眾不會有信心。即使個案經證明屬實,也是由警方內部決定處分。他認為未來需檢視監警會職能,賦予上述權力。
梁繼昌:需平衡委員背景
專業議政立法會議員、監警會前委員梁繼昌認同專家意見,稱監警會無獨立調查與傳召證人權力,也缺乏人手處理大型示威,認為必須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他認為除警察外,社會對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並無大阻力,有感今次「政府是借專家把口講」,好讓日後顯示非因屈服公眾壓力,否則難向警隊交代。他促請政府檢視《監警會條例》,包括賦予獨立調查權,他批評監警會委員組成背景偏頗,未來需平衡。
監警會前副主席、保險界立法會議員陳健波表示,不評論國際專家意見,但稱政府應深入了解及考慮專家意見。他認同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包括徹查反修例風波成因、政府、示威者與警方制度問題,強調「不是追究警員責任」,是檢視警方行動調派、指引、處理大型示威等問題。他說若個別警員行為過火,應循現有渠道即投訴警察課處理。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