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高院考慮阻止
Booking.com註冊商標

[2019.11.09] 發表
美國專利和商務局聲稱,Booking.com名稱太過籠統,不應受到法律保護。

【明報專訊】美國最高法院周五同意考慮美國專利和商標局(U.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的一宗上訴案。該上訴案旨在防止廣受歡迎的酒店預訂網站Booking.com,將網站名字註冊為商標。專利和商標局聲稱,該名稱太過籠統,不應受到法律保護。 Booking.com網站係Booking Holdings Inc公司的一個業務部門。

一個下級法院曾裁決,Booking.com可註冊為商標。它認為此一網站在通用詞booking後加了.com後,有資格作為商標。

Booking.com總部設於阿姆斯特丹,2006年起開始在全球使用此一名稱,並在2011及2012年提出數個商標申請。

美國專利和商標局一個仲裁庭2016年拒絕了這些申請。仲裁庭表示,一般而言,Booking.com是預訂酒店和運輸工具的通用詞,不能僅僅通過聯邦商標註冊使用。

根據美國法律,只有將特定產品或服務與市場上其他產品或服務區分開的術語才能被授予註冊商標。專利和商標局也指出,美國聯邦法庭曾經拒絕其他類似名稱申請商標註冊,如hotels.com,mattress.com 及lawyers.com。Booking.com不服上訴,並呈堂一項調查結果。調查顯示,74%消費者認為Booking.com是一個品牌名稱。弗吉尼亞州Richmond市的美國第4巡迴上訴法庭去年2月同意Booking.com的說法,因為此一名稱整體而言,被公眾認知為一個公司。Booking.com要求最高法院維持第4巡迴上訴庭的原判,聲稱該公司名稱是美國最知名的旅行及住宿服務之一。

專利和商標局表示,在一個通用詞後加上.com,並不會使此一通用詞與眾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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