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紅日不開庭 拘留期恐逾48小時
【明報專訊】警方在9月29日周日下午,在金鐘及旺角拘等地捕146人,若以拘留時間48小時計,他們應於今午分批獲釋或要落案起訴。同時,多區反修例遊行的申請人劉鬖J、藝人王宗堯昨晨被捕。由於今日(10月1日)是公眾假期,法院不會辦公開庭審案,有律師相信被捕者若未獲准保釋,有可能被羈留逾50小時才帶上庭,但稱這亦非罕見情G。
司法機構發言人回覆本報查詢稱,法庭今日沒有假日審訊(holiday sitting),並表示劉、王兩人的檢控事宜屬律政司及警方範疇。
大狀稱跨周末案件不罕見
根據《警隊條例》52條(1),警方須在切實可行情G下,於48小時內將被捕者帶到裁判官席前。法政匯思召集人、大律師吳宗鑾指出,「切實可行」4字給警方留有一條後路,如案件橫跨周末或假期,疑犯的確要等超過48小時才能上庭。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稱這類情G並不罕見,部分和示威無關的案件中,警方亦會在周四至周末拘捕疑犯,疑犯被迫接受比48小時更長的拘留期。陸估計,若劉鬖J及王宗堯不獲保釋,最快將於明日(10月2日)提堂起訴,屆時兩人最少被羈押約52小時。
翻查資料,被控在7月27日「光復元朗」遊行阻差辦公的23歲社工劉家棟,被捕至提訊期間還押近64小時。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