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拘146人單日新高 最小12歲 兩天被捕者43%學生 民權觀察批警涉非法武力
【明報專訊】警方在過去的周六和日共拘捕157人,其中周日拘捕146人,為6月至今單日拘捕最多人的一次,被捕者介乎12至53歲。兩天的拘捕者中67人為學生,佔43%,警方形容學生比例之高令人憂慮。根據醫管局截至昨晚7時30分的資料,周日各區衝突共有81人被送往公立醫院急症室。民權觀察批評,警方在過去周末的行動涉及使用非法武力,包括從高處向下發射催淚彈及橡膠子彈,已屬致命武力。
81人送急症 射306橡膠彈95布袋彈
據了解,周日被捕者中年紀最小的12歲男童,是在銅鑼灣附近被警方截查時未能出示身分證,他被警方拘捕後通知父母,父母出示男童身分證後獲無條件釋放。警方於昨日例行記者會表示,周六拘捕11人及發射過4枚催淚彈,周日拘捕146人,發射328枚催淚彈、306枚橡膠子彈、95枚布袋彈及79枚海棉彈,示威者則投擲了近百枚汽油彈,其中約50枚在金鐘一帶投擲。
稱示威者擲近百彈 25宗火警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在記者會表示,示威者投擲汽油彈的地點包括金鐘、灣仔和銅鑼灣,部分汽油彈非常接近民居和商舖。汽油彈成分經過改良,非常危險。消防處副消防總長陳慶勇表示,在周日接獲25宗涉及周日示威活動的火警,其中一個在住宅附近投擲的汽油彈,一度燒茈~牆一幅海報。他提醒,有示威者一度在火警現場搬動石油氣罐,一旦爆炸,碎片的方向將難以預計,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提早驅散 指示威裝備顯武力升級
對於周日示威活動中,警方較以往提早驅散示威者,警務處行動部警司方志堅表示,因當日集會未經批准,示威者集結已屬違法,現場所見的裝備亦有暴力升級[象,因此決定及早行動。速龍小隊當日發射胡椒球的距離符合生產商指引,而指引下最短和最長的發射距離,因涉及行動部署和戰術安排,不便公開,他續稱相關警員已就開槍匯報,但暫未有確實使用過的胡椒球數目。
持槍膝跪被捕者頸 「當時很忙」
警方周日在金鐘夏愨道大規模拘捕示威者,從現場片段所見,有被捕者被警員以警棍毆打,也有雙手被膠索帶扣住的被捕者,被一名手持長槍的警員以單膝跪在頸部,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形容,該名持槍警員當時「很忙,要一心幾用」,由於前方有大批示威者,其槍口指向該批人,並一度未能及時帶走被捕者,其後該警員一邊拉走被捕者,一邊把持槍的手放在其身,並不是以被捕者作人盾。他補充,將被捕者鎖上手銬,並帶到安全地點,才算是完成拘捕。
醫管局表示,截至昨晚7時30分,周日在各區衝突中,共81人被送往公立醫院急症室,包括東區醫院、瑪麗醫院、律敦治醫院及廣華醫院,傷者介乎15至67歲。當中眼部中彈的印尼女記者情G嚴重,留醫東區醫院;另外45男12女情G穩定;19男2女已出院;2男未知情G。
民權監察批向下射可致命
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指出,留意到警察在行動中對示威者拳打腳踢,涉使用非法武力。對於警方曾從高處開槍,王浩賢稱有違國際標準,與「低致命武力」目的不符,而從高處發射,角度容易射中頭部及上身,已屬致命武力。他說,警方使用橡膠子彈及布袋彈,只應在警察人身安全受威脅,或示威者行為危害公眾即時安全時才可使用,不應作驅散用途,無差別射向示威者。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