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霸濫用法律業主追高利潤 多倫多房產市場日益緊張
房東租客互惠關係變惡劣
【明報專訊】房東與租客是一個互惠互利的共生關係。房東為房客提供住房,作為回報,房客為房東提供收入。
這個本來應該是「雙贏」的局面,卻在多倫多日益扭曲和緊張的房地產市場狀況下,兩者間的關係愈來愈緊張。
同時代理房東及房客的多倫多律師Caryma Sa'd表示﹕「無論是房東或租戶,我現在所遇到的情況都是很多的對抗和不信任。」
有專家指出,多倫多房地產市場日益緊張,空置率僅為1.1%,房東有動力尋求更高的利潤,而租戶則在拼命避免租金上漲或重新去找新租屋。
據多倫多地產局7月份的一份報告,GTA地區一睡房共管柏文單位的平均月租金略低於2,200元。與2018年同期相比,增幅為6.7%。
Sa'd說有一系列法院案件顯示,有一幫「惡租客」不付房租,然後使用延遲戰術來避免法庭執達吏執行法庭裁決,以此來濫用法律的保護措施。
據Sa'd的經驗,多倫多的案件可能需要2個月的時間才能被租務委員會舉行聆訊。而在聽證會之後,根據案件的複雜程度,還可能需要數周時間。
租務委員會的數據顯示,目前房東申請進入仲裁庭所需的平均時間為37天﹔租戶申請平均約為44.8天。
地產律師維斯勒德(Mark Weisleder)表示,已看到很多因為租戶拒絕及時離開而導致房產銷售失敗的案件。
「租戶可以挑戰(房東聲稱出售),說他們不相信,並使用法律條文中的每一招來對抗。在某些情況下,需要長達1年的時間才能驅逐租戶。」
房東安德拉德(Kayla Andrade)說,一個被繁文縟節拖累的系統,激勵房東做一些不合乎道德的事情。
「他們願意盡一切努力擺脫那個房客而不是通過法律系統。」
多倫多大學住房和社區發展教授David Hulchanski表示,雙方之間的緊張關係並不新鮮,但租房者和房東之間的收入差距﹐加上房屋供應減少,正在導致更惡劣的結果。
據加拿大統計局2016年統計數據,一般房東的稅後收入中位數,平均比租房者的收入高出4.3萬元。
Hulchanski表示,對於中、低收入租戶來說,可負擔得起的租賃單位嚴重短缺,房東們希望獲得利潤,而租客們在拼命維持生活,卻發現他們為了租到負擔得起的房屋可能會引起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