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漢遭羈押逾11年判無罪 涉案警刑訊逼供被訴
【明報專訊】河北唐山市男子廖海軍被指涉及遷西縣20年前2名兒童遇害兼棄屍井內,因此被警方拘捕並羈押4105天,並於去年8月獲法院宣判無罪。廖多年來堅持追究辦案人員的責任,直到周四(29日)接獲冀東地區人民檢察院通知,涉案警員張寶祥因涉刑訊逼供被起訴。
據了解,廖海軍於去年9月10日,向唐山市緊察委員會遞交刑事冤錯案件司法工作人員追責控告書,指控包括原遷西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大隊長張寶祥在內的辦案人員,涉嫌故意傷害罪。
廖海軍稱,在其被羈押期間,他與父親廖友等人遭到刑訊逼供,其父在辦案人員控制後翌日即被送到醫院搶救,診斷顯示為「創傷中毒性休克、廣泛軟組織損傷、代謝性酸中毒、急性腎功能衰竭」,按照醫院開具的醫療結果,其父的損傷程度構成重傷。
廖海軍認為,涉事辦案人員存在嚴重的刑訊逼供行為,根據受害人關於涉事辦案人員、地點及手段的陳述,相互印證,且有醫院的傷情、病歷及市檢察院的核查結論佐證,應追究偵查人員的刑事責任。
目前,除了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國家賠償決定書,廖針對其父遭刑訊逼供問題對公安機關提出國家賠償申請,請求縣公安局賠償295萬元人民幣的賠償仍待回覆。
另對於檢方審查起訴張寶祥,廖海軍認為這是對已故父親的一種慰藉,「收到這個告知書在我的意料之內,說明案件進展往前走了一步」;另其代表律師指出,如經檢察機關審查,認為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符合起訴條件,下一步就會向法院提起公訴,並認為該案符合起訴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