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前女友劉冠華兼碎屍 蔣春棋假釋年限明決定
控方倡維持18年 辯方要求15載
【明報專訊】殺害前女友劉冠華並碎屍的蔣春棋﹐7月中旬已第2次被陪審團確定二級謀殺罪名成立。法官20日聽取控、辯雙方對蔣可申請假釋年限的建議﹐將於周四(22日)做出決定。
二級謀殺罪名成立後的刑期是終身監禁。法庭目前考慮的是犯人可以申請假釋的年限。控方19日建議18年﹐辯方要求15年。
本案主檢控官馬奎(Brian McGuire)昨天稱﹐18年假釋期是第一次審判時的女法官確定的。這位法官考慮到一切相關因素﹐做出了這個決定。「在第2次審判中我們沒有看到任何新的事實出現﹐證明蔣可以減少等候假釋的時間。」
他說﹐安省對於二級謀殺案犯的假釋期年限﹐目前的範圍是12到17年。他們建議的這個18年時間﹐略高於平均範圍﹐因為案犯作案手段特別殘忍。
此外﹐劉冠華被殺害之前一段時間的男友格魯斯基(Kenneth Grotsky)向控方遞交了一份受害人聲明。但他不願意控方在法庭上宣讀出來。控方尊重他的意願﹐但希望法官考慮到格魯斯基的感情和立場。
格魯斯基昨(19日)也出席了刑期聆訊。他是除了法庭工作人員、控辯雙方和媒體外﹐唯一一位聽眾。他參加了第2次審判的大部分庭審。7月16日陪審團退庭商議後他也留在現場﹐並最終聽取了陪審團的判決。
檢控官列舉了安省一宗類似的個案。案犯殺害女友﹐案發2年後﹐發現女子4包屍塊。案犯將作為兇殺現場的度假屋﹐進行了重新裝修。此人被判假釋期17年。
辯方稱非蓄意 應降假釋期限
辯護方則稱﹐18年已經是二級謀殺罪假釋期的最長時間﹐而15年是合適的時間。
辯方指﹐蔣春棋案發前一直有正當工作﹐原來沒有犯罪紀錄﹐也從來沒有打過女友。此次案發是一時情急﹐並非蓄意而為。另外﹐他自從入獄之後﹐努力學習英語﹐參加監獄內的計劃﹐已被移入較低警戒的監房。
辯方將上述情節﹐列為從輕的因素﹐認為應可使得蔣的假釋期降低到15年。
此外﹐辯方提供一些相同案例﹐犯罪手法同樣殘忍﹐不過假釋期在15到16年。
蔣春棋於2012年8月殺害了劉冠華﹐並分屍拋棄。他在家中現有租客居住的情況下﹐對作為殺人現場的土庫進行了快速和徹底的裝修。警方血液專家等後來到現場搜查﹐也只找到少量的劉冠華的血[。
對於蔣的第一次陪審團審判於2014年進行。由於蔣母於案發的一個月之後於2012年9月去世﹐使得蔣春棋有機會在庭審作證時將殺人罪責推到母親頭上。他編得故事乍聽還比較像一回事﹐包括母親的動機是懷疑劉偷了她的家傳珠寶﹐並有母親開出的珠寶清單為證等。也許這令到控方擔心影響陪審團決定﹐他們不惜在沒有披露的情況下﹐拿出蔣母的醫療紀錄質問蔣春棋。
其實﹐正如控方所言﹐這項證據對控方幫助有限﹐但由於明顯違規﹐被上訴法庭宣布審判無效﹐發回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