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軍遏不檢點行為 禁歧視及性色彩紋身
【明報專訊】加拿大國防總參謀長萬斯將軍(Gen. Jonathan Vance)周一發布新命令,旨在打擊軍中不檢點和不包容行為。新命令警告軍方成員切忌有可被視為歧視或露骨性意味的紋身,否則可能遭到紀律處分。
有關新指令提供關於可接受紋身的具體指引,以及哪些可導致紀律措施。新指令發布前,哈利法克斯最近發生一宗事故,當中一名水兵因身上有一個紋身展示步槍形狀的「異教徒」字樣而受到批評,但加拿大皇家海軍調查後認為,該水兵沒有任何惡意,不過當事人已同意改變紋身。加軍發言人杜瓦爾少尉(2nd Lt. Stephany Duval)則強調,新規定早在該爭議之前已制定。
軍方舊指引禁止一些紋身,那就是「無論以軍裝或平民服飾都看得見的,而且可被視為具攻擊性(如色情、褻瀆神靈、種族主義或含有低俗語言或設計)又或貶損軍方聲譽的」。但新規定適用於紋身無論是否可見得到,並詳細列出哪些圖像被禁。萬斯將軍表示,新指令的目的是維持軍方的良好聲譽,「而它可優先促進多元化、尊重和包容」。
與犯罪匪幫等刑事活動相關的紋身目前是不可接受的,而那些按照《加拿大人權法》(Canadian Human Rights Act)被定義為推廣或表達包括仇恨、暴力、歧視和滋擾等歧視的紋身,亦不獲接受。
軍人也被禁止獲取一些紋身,那就是他們明知或「應該知道」涉及種族主義、性別歧視、厭惡女性、仇外心態、仇同心理、歧視殘障或露骨性色彩等。
儘管杜瓦爾指新指引旨在向軍方人員提供更清晰的說明,但有些人卻對他們會否被迫改變紋身,在社交媒體上表示感到困擾和擔憂。杜瓦爾說,未能確定身上紋身是否合格的軍方人員,可以向指揮官查詢。若紋身設計被視超越界線,軍人將被要求自費移除或更改圖像,否則有受罰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