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統一衡量五大範疇表現
【明報專訊】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首次與8間資助大學簽訂「大學問責協議」,當中列明統一「界別表現衡量標準」,量度5個範疇表現,包括研究、知識轉移、國際化等,大學亦可從5個範疇中自訂表現指標。據了解,教資會將每年與八大高層分別會面,檢視大學執行目標進度、各指標表現;其表現會供教資會參考,影響大學下一個3年期規劃(2022至2024學年)可獲的撥款。
教資會根據2016年《香港教資會資助高等教育院校的管治》報告建議,3年內與大學多次磋商,制定「大學問責協議」。每份協議都有各大學校董會或校務委員會主席、校長、教資會主席唐家成等簽署。
每校「大學問責協議」3份英文版本文件均有上載教資會網頁,有載列大學與公帑資助有關的職責和責任;另有八大統一的「界別表現衡量標準」,亦有院校自定主要表現指標,兩者涵蓋5個主要範疇,包括學生體驗教與學的質素、研究表現及研究生體驗的質素、知識轉移及公眾參與、加強國際化、院校財務及可持續發展。
影響下一3年期規劃撥款
教資會每3年向政府提交各大學撥款建議,政府在2019至2021學年3年期,合共批出604億元撥款,即每年200億元,各大學取得的撥款額不同。據了解,在下一個3年期規劃(2022至2024學年),「大學問責協議」會是教資會釐定大學撥款額的參考因素之一,「不是剔格仔,達哪項要求就可取得愈多錢,而是作綜合考慮」,舉例如大學有意申請資金開辦新科,教資會便可審視協議內的相關量度指標表現,決定撥款與否。
據了解,教資會考慮到八大各有優勢及特色,協議內預留大學自訂指標部分,強調不是將八大分高低排名,而是「自己比自己」,定期監察大學有否達到早前訂立的目標、不同範疇的表現。
八大另自訂指標
翻查大學協議,在研究表現範疇,中文大學自訂指標包括學生論文被引用在學術期刊、報章雜誌的次數,大學獲得跨學科研究資金及獎項等;浸會大學除了量度研究資金,亦提及主力發展三大範疇,包括創意媒體、健康與藥物研發、數據分析與人工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