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胸襲拳打護士 銷售員囚4月
【明報專訊】26歲銷售員酒後暈倒,被送往天水圍醫院急診室,其間他胸襲女護士,又揮拳打她的額頭,早前在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非禮及普通襲擊罪成。裁判官昨判刑時指斥被告「借酒行兇」,毫無悔意,判監4個月,但准以2萬元保釋等候上訴。
被告陳文迪(26歲)被裁定於今年1月24日,在天水圍醫院急症室非禮及襲擊女事主X。被告2016年曾有一次傷人定罪紀錄。
承諾一日不逾6罐酒 官斥無悔意
辯方求情時引被告背景報告顯示,被告自17歲起開始飲酒,並慣以飲到爛醉作為逃避壓力的方式;今次事件也因這壞習慣而起,被告已意識到錯誤,雖不想戒酒但承諾減少飲用,每日不會飲酒超過6罐。
對於被告無意戒酒,裁判官直指被告毫無悔意,並表示被告是「借酒行兇」,所作所為令女護士受屈辱,打擊其工作熱情和信心,更威脅醫護人員的工作。由於案件涉及醫護人員,而醫院每天都會接收不少醉酒者,法庭量刑時必須保障醫護人員,故判處被告入獄4個月,以示阻嚇及防止同類事件。
【案件編號:TMCC 29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