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一迷你倉殉職消防遺孀索償
[2019.06.22] 發表
【明報專訊】九龍灣淘大工業村時昌迷你倉3年前火警,釀成兩名消防員殉職,繼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的遺孀入稟高等法院索償,另一殉職消防隊目許志傑的遺孀日前亦入稟,向消防處、時昌迷你倉、物業管理公司等追討意外傷亡賠償。
原告為死者許志傑的遺孀暨遺產執行人吳安兒,以及另一名遺產執行人Li Kwok Wah。7名被告其中包括代表消防處的律政司、經營時昌迷你倉的時昌物流有限公司及痗岫a產有限公司等。
入稟狀指出,2016年6月21日在牛頭角淘大工業村,因各被告的疏忽、違反僱傭合約及法定責任等,導致許志傑的致命事故。原告向各被告追討意外傷亡賠償。
3年申索期 家屬趕入稟
根據法例,人身傷亡的案件申索期限為意外發生後的3年內,故家屬趕在申索期內接連入稟。
【案件編號:HCPI2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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