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後審訊不公 鄭若驊:可當地申訴 拒法例寫入人權保障 稱保靈活性
【明報專訊】政府前日就《逃犯條例》修例再提修訂,多名議員昨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上,關注當局如何確保疑犯移交內地後會獲公平審訊等保障。保安局長李家超在會上稱,若請求移交一方違反承諾,「大家會知道」;律政司長鄭若驊則說,「相關人士在當地司法程序可以提出行政訴訟或其他申請」。公民黨黨魁楊岳橋批評官員說法,「受不公平待遇的人,你叫他在那個制度中提出申訴?」
委會階段截止 林鄭指再無修訂空間
多名議員要求將相關的人權保障直接寫入法例,鄭若驊則一再重申,在移交安排的協定中加入保障,是為政府保留靈活性。特首林鄭月娥昨被問到修例交到立法會大會後是否還有修改空間,她稱委員會階段修訂今日截止,應該再沒修訂空間。
政府前日公布的新建議,包括在兩地移交逃犯的協定中,加入無罪假定、公開審訊等限制。保安事務委員會昨日的特別會議上,李家超說請求方在簽移交協定時要作出承諾,若有司法管轄區違反承諾,所有人都會知道。楊岳橋揶揄稱,疑犯被移交到內地後受不公平待遇,政府是否會「唱通街」。鄭若驊回應時補充,若請求方違反承諾,香港政府會跟進,相關人士在當地司法程序可以提出行政訴訟或其他申請。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認為,應在法律中寫明要求,而不是只用「行政手段」,她質疑中國是香港的「宗主國」,林鄭月娥或日後的特首是否夠膽為人權保障出聲。鄭若驊稱,修例草案加入的「3A」條已寫明,在特首發出證明書啟動程序時,可以增加保障。
公民黨動議納人權保障 建制不支持下否決
公民黨楊岳橋和郭榮鏗提出臨時動議,要求政府於法例加入更全面的人權保障,結果在建制派不支持下被否決。毛孟靜要求鄭若驊全程出席立法會有關修例的審議,亦被否決。據立法會文件,鄭若驊不會出席今日的特別會議。
議會陣線朱凱Y在會後批評,鄭若驊說受不公平待遇的疑犯可在當地按程序申冤,「我介紹李文足給她(鄭),請她幫王全璋申冤」。王全璋是內地維權律師,於2015年「709大抓捕」捉走,扣留3年半不准見律師和家人,其妻李文足申訴無門。民主黨尹兆堅稱,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在內地被拘押至死,「局長要送港人上去面對同樣的遭遇」。
陳弘毅:與其他國家亦每個協議加保障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稱,政府以往與其他國家訂立長期移交協議時,也是每個協議加入進一步保障的條文,亦非在法例中列明。陳說,一般國際慣例上,若某國無遵守協定保障,另一方下次可不再作特別移交安排。他認為中港有憲制關係,相信內地會特別謹慎處理香港的移交個案,保證檢察官、法官遵守有關規定,香港亦有輿論監督。他續說,請求國的司法制度是否達到標準,按國際慣例是由行政當局評定,「法院無能力對整個國家的司法制度作評估」。
經民聯梁美芬說,當外地要求引渡疑犯,港府亦有權要求派員前往觀察或探望,現時港府駐內地辦事處應可扮演這功能。
大律師公會執委石書銘稱,較好的做法是仿效英國的引渡法,在法例中寫明若本港法庭認為疑犯被移交後人權得不到保障,有權拒絕移交。他反駁修例中加入的「3A」條不是保障,只是容許特首增加保障,增加與否是特首決定,反問若不相信獨立的法庭,「為何盡信特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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