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署監工涉誇大工時 騙4000元加班費
【明報專訊】廉政公署昨落案起訴一名水務署二級監工,控罪指他涉嫌於2016年期間提交共17份值勤紀錄,虛報在工作時間以外處理及監督水務署承辦商的緊急水務工程,以騙取水務署額外加班費逾4300元。
被告為49歲男子鄭光蘇,為水務署二級監工,被控兩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他被捕後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應訊。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展開深入調查後,發現鄭於案發時受僱於水務署為二級監工,被調派到新界東區運作組工作。他的其中一項職責是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處理及監督水務署承辦商進行的緊急水務工程,並會獲發逾時工作津貼。
虛報值勤紀錄 批核津貼申請
控罪指出,鄭涉嫌於2016年1月25日至10月17日期間,不誠實及虛假表示在多個地點監督維修工程,直至其報稱的「結束時間」為止,以及提交8份載有誇大的「結束時間」的逾時工作值勤紀錄,並意圖詐騙而誘使水務署批核其共逾3600元的逾時工作津貼申請,導致他獲得額外加班費及水務署蒙受不利。
另一項控罪指,蘇涉嫌於2016年11月16日至12月8日期間,不誠實及虛假地表示逾時工作直至值勤紀錄所列時間,以及提交9份載有誇大「離開時間」的逾時工作值勤紀錄,意圖詐騙而誘使水務署批核共約770元的逾時工作津貼申請,導致他獲得利益及水務署蒙受不利。
水務署:推廣廉潔行為
廉署表示調查案件期間水務署提供全面協助。
水務署發言人表示,因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暫不宜作任何評論。水務署按政府相關規則及規例,包括《公務員事務規例》,管理逾時工作及批准逾時工作補償等事宜,並非常重視員工操守,不時提醒他們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則及規例,將會繼續推廣良好和廉潔守正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