曬相店東否認姦女 稱不知為何遭誣告
【明報專訊】曬相店東涉3年前趁前妻外出,在家強姦15歲女兒,去年更涉在家中伸手撫摸女兒胸部。店東昨就一項強姦及一項非禮罪自辯,否認是「非常不堪的父親」,亦不知道為何事主要誣告他。店東稱,自事主得悉他與妻子離婚後,性格變得更內向及沉默;店東亦曾因事主養的倉鼠有異味,遂扔掉了一隻倉鼠,令事主不再理睬他。
父扔倉鼠後事主不理睬
59歲被告否認一項強姦及一項非禮罪,及一項交替的亂倫罪。在內地出世的被告供稱,1999年與妻子結婚,並在內地誕下事主X。其後X與母親來港定居,不久後再生下幼女。惟2013年被告與妻子因性格不合離婚,同年在內地再認識另一名內地女子,2015年3月在香港再婚,其後亦誕下一女。
被告稱他很關注女兒的學業,會要求「佢]準時上H堐情v。惟X中二開始成績下滑,為了鼓勵她努力讀書,答應她成績好會讓她到美國留學。
被告2013年底與前妻離婚後,至2015年初才將離婚事宜告知X。被告指X得悉後表現愕然,變得更內向、沉默及不開心。被告又發現X擅自多養了一隻倉鼠,他遂將倉鼠扔掉,並「嬲爆爆」怪責X欺騙他。X當時沒有回應,轉身便走到洗手間,但往後沒有再與被告打招呼。被告強調他沒有強姦及非禮X,亦不知道為何女兒會這樣指控他。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44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