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袋裹墮樓女傷者 消防:免器官溢出
【明報專訊】大角嘴櫻桃街昨凌晨發生墮樓案,一名45歲女子被發現倒臥大廈平台,警方接報到場,消防人員以黑色膠袋將女子身體包裹,送上救護車,現場救護員見狀拆開膠袋,為女子急救,送廣華醫院搶救後證實死亡。有救護人員指出,一般而言若現場傷者有生命[象,會即時急救及送院,甚少用黑色膠袋包裹;消防處回應指為免當事人身體器官溢出,才使用膠袋包裹事主身體。
救護拆袋急救 送院亡
案發昨凌晨1時55分,警方接到吳姓男街坊報案,指有人從天井墮至平台,到場發現45歲梁姓女事主從上址一天台墮下,現場沒有遺書,初步調查事件無可疑,有待驗屍後確定死因,案件列作有人從高處墮下、送院時死亡處理。
記者現場所見,消防人員接報到場救出女事主時,女事主遭黑色膠袋包裹、只有額頭部分外露,並放在擔架H送上救護車。至女事主送抵醫院時,黑色膠袋已遭拆開,頭部被加上頸箍。
對於消防罕有地用黑膠袋包起傷者,消防處回覆指消防人員到達時為事主檢查,發現她已沒有呼吸脈搏、身體多處骨折,包括前額裂開, 為免事主身體器官在狹窄環境搬動時溢出,使用大型塑膠袋包裹事主身體,保持頭部外露;經初步急救後,將事主交救護人員,見事主仍然無呼吸脈搏,救護繼續搶救。根據消防處指引,救護人員檢查傷者是否符合明顯死亡[象,決定為傷者急救及將傷者送院。
消防職工會:證實死亡才「打包」
消防處救護主任協會副主席唐思豪表示,若現場的傷者有生命[象,一般會急救及送院,甚少用黑色膠袋包裹,黑膠袋普遍是證實事主明顯死亡才用。他表示,一般而言消防及救護同步到拯救現場,如環境危險,先由消防救出傷者到安全地點,救護再急救。對於消防今次處理安排,唐指不在現場及沒有詳情,故難評論。香港消防處職工總會主席聶元風表示,消防員會根據現場環境決定用什麼器材,而使用黑色膠袋有既定程序及指引。他解釋,消防員需在現場詢問救護意見,如證實事主死亡,包括身首異處、身體發臭變黑、燒成黑炭等,才可將事主「打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