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商人疑墮華女愛情陷阱 入稟索回饋贈及貸款20萬元
曾同居訂婚 原告放棄高薪厚職照顧患癌被告
【明報專訊】溫哥華一名華裔商人疑墮入愛情陷阱,最近入稟卑詩最高法院(圖)向一名華裔女與訟人提出民事索償。據原訟人聲稱,該名華裔女子在與他交往期間,聲稱自己家境富裕、有豐富投資工作經驗並患有癌症,以此要求原訟人餽贈和貸款約20萬元,原訟人亦因考慮到她聲稱的病情而放棄高薪厚職去照顧她。最後原訟人意外進入與訟人懷疑未有登出的Gmail帳戶,發現當中有人在多封電郵指示一家中國造假證公司如何偽造多份身分證明文件。有人在騙局被撞破後雖然承認造假並承諾退款,卻在後來反口不認帳。
作為原訟人的林姓(Lin,譯音)商人及其父母擁有的投資顧問公司在民事索償通知書中聲稱,林與徐姓(Xu,譯音)與訟人於2015年10月認識並開始約會,2016年6月開始同居,並於同年11月訂婚成為未婚夫婦。徐最後於2017年3月向林提出解除婚約。
法庭文件指出,徐涉嫌在交往初期向林不實陳述自己多項履歷,包括:在西門菲沙大學商管、財務及經濟學三料一級榮譽學士畢業;在多倫多、溫哥華和日本從事投資銀行工作,對資產管理和投資有廣泛經驗;並獲美國史丹福大學取錄修讀工商管理碩士。徐更自稱家世顯赫,聲稱自己兼有日本、中國和俄羅斯血統並擁有三國護照,在三國都有業務往來,其家族是日本某大製藥公司和某大科網公司的股東。她聲稱自己最近才從日本搬回加拿大,在一名溫哥華極度富有的華裔商人的企業中任職高層。
除此之外,文件又指出,與訟人聲稱自己在修讀學士期間已被確診患上膠質母細胞瘤(惡性腦癌一種),指出腫瘤當年雖已被切除,但最近腦部又長出該種細胞瘤。
法庭文件稱,林在往後不到兩年的時間內給予對方多項財政援助,包括:出資5.7萬元供徐投資美國某一上市語言學習應用程式公司;向徐貸款10萬元,讓她供日籍友人開設舞蹈工作室;陪同徐到美國拉斯維加斯出席她想去的音樂節,花費1.5萬元支付整個行程的機票、食宿和租車等費用。
林在索償通知書中續稱,徐在訂婚前後聲稱在加拿大工作簽證續期遇到困難,又自稱最近發現自己原來是被領養而非父母的親生骨肉、她的家族亦因此中止對她的財政援助。林考慮到她聲稱的病情和財政困難,毅然放棄年薪25萬元的厚職去照顧她,更考慮到因徐被家人斷絕財源而全數支付1.5萬元的婚禮費用。
林續稱,在辭掉高薪厚職後,徐又建議兩人成立投資創業公司,在安省投資留學生宿舍及人力資源企業,原本兩人同意攤分起初的投資額,結果又變成林獨資,且林是用自己的商業關係推廣公司。投資創業公司最後失敗,林聲稱是因為有人多次向潛在客戶提供不實陳述,導致公司名譽掃地,而林也賠上自己個人的商譽。
事情的轉捩點,在於徐涉嫌於2017年3月向林聲稱已在美國新澤西州一間診所接受試驗性免疫療程治好腦癌,又表示已經解決加拿大簽證問題並有望獲得永久居留權,更向林表示性格不合而提出解除婚約。林開始心生懷疑並向她對質,而徐為釋疑慮亦主動向林展示聲稱真確無訛的學歷、病歷和支付紀錄。然而林其後在家中電腦意外發現,徐用過此部電腦使用Gmail而未有登出,發現多封電郵內都有徐向中國一家假證製作公司的指示,徐的各項學歷、工作履歷、病歷、護照、家屬關係等「證明文件」全屬偽造,而聲稱供日籍友人開設舞蹈工作室的10萬元,原來被人用作支付其在新西敏市一幢物業的按揭。
原訟人聲稱,林在友人陪同下見證及要求徐簽署承諾書歸還20萬元;徐當場承認在工作履歷上造假並簽署承諾書,又指支付巨額款項需時而押後還款,但在林其後向她追討欠款時,她反口指承諾書是在脅迫下進行而拒絕還款。
本案尚未經法院審理,與訟人尚未就此民事索償作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