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懋倡降賣地價?條款列明限賺「合理利潤」
【明報專訊】華懋集團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蔡宏興昨天建議,在目前庫房有盈餘下,政府賣地時可以不收盡地價,同時在賣地條款列明發展商只能賺取合理利潤,例如10%或15%,以限制樓價,令市民更易負擔。
批新措施過分干預?無即時效用
政府上周宣布向一手私樓開徵空置稅,以取得入伙紙起一年內計,若單位空置超過6個月,就要繳付空置稅。蔡宏興昨日出席港台《千禧年代》時批評,政府的新措施過分干預市場,並認為開徵空置稅對解決樓宇供應未必有即時效用,認為是顯示政府政治決心多於實際遏抑樓價。
他解釋,近年私樓單位供應量增加,發展商一時間未能全部推售很正常,加上政府增加規管程序,拖慢賣樓過程,認為一手私樓的空置率增加也算正常;又指若將一手與二手市場一併計算,私樓空置率只有3.7%,數字很低。他續說,若空置稅增加單位成本,發展商亦可能將成本轉嫁消費者。
蔡宏興稱,發展商建成單位後,始終希望盡快出售,不會為囤貨而分批賣,因樓市受多項外圍因素影響而轉變得很快。他又稱,在部分新發展區,由於市場定價仍未成熟,發展商需要先了解市場情?,因此會先推售小量單位;部分特色單位在市場上亦較為少見,發展商同樣會透過招標等銷售方式以獲取市場反應。
倡公私營合作 利潤10%至15%
蔡宏興說,地價是發展商建樓的最大成本,約佔房屋成本六七成,認為政府可降低地價,令發展商毋須以最高價投得土地,從而令樓價降低。他又建議政府推行公私營合作模式,可以在賣地條款上列明地產商只能賺取合理利潤,例如10%或15%,日後推售單位時可以不由發展商定價,即發展商只提供興建樓宇的服務,以限制樓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