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機制逼禮頓交代 專家:料不礙將來投標
【明報專訊】禮頓成立於1975年,總部設於香港。翻查資料,禮頓以聯營或獨營方式承接港鐵沙中線工程,亦有承接港珠澳大橋等政府基建工程。有資深工程專家指出,現階段沒有機制或理由要求禮頓公開交代事件,亦指今次事件未必對禮頓未來投標構成影響。就港鐵如何監管承建商表現,以及會否因事故而影響其日後招標,港鐵發言人回應表示,「港鐵招標時,一定會考慮承建商過去表現。」
根據禮頓亞洲的網頁顯示,該公司是澳洲建築工程集團CIMIC成員之一。貿發局網站顯示,禮頓在香港有1000至2000名員工,從事地盤整理、建築、紮鐵等工程。翻查資料,禮頓公司承接的不乏「十大基建」等本港大型工程(見上表)。
澳洲CIMIC集團成員
土力工程處前處長陳健碩接受查詢時表示,現時沒有機制,亦相信不存在合約條款逼令禮頓「向公眾交代」;同類事件中,承建商會先諮詢法律團隊而非公開回應事件。若工程有涉及人命的最大事故,政府可能向承建商「蓋黑豬印」,暫不允投標或調低公司日後投標的評分,但禮頓在今次事件尚未證實有過失,加上禮頓在港鐵發現問題後已立即更正,難以被定為「過失」,相信對其將來投標不會有影響。事件牽涉港鐵和承判商合約,政府未必有角色介入,本報昨向屋宇署及發展局查詢,截稿前未有回覆。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昨要求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主席田北辰召開特別會議討論沙中線鋼筋接駁問題,林卓廷建議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傳召禮頓負責人到立法會交代事件,又指若有人知悉鋼筋工程有問題仍簽署核准文件,涉違反《防賄條例》,可轉介廉政公署調查。
田北辰建議政府委任獨立法官,賦予對方傳召證人的權力徹查事件,「老早說了事件主角是禮頓,太多事情圍繞?它,必須交代」。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昨去信行政長官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