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具偽鈔案領班判囚4月緩刑 電影工作者總會轟國際笑話
【明報專訊】電影道具領班前年11月借出道具鈔票後,與借用者同被控管有逾22萬張印有「道具」字眼的仿製紙幣,二人昨經審訊後被裁定保管偽製紙幣罪罪成,判囚4個月、緩刑2年。裁判官指被告以偽鈔用作拍攝,不知道須事先申請作辯解,即使被告有合理、真誠但錯誤的認知,也不構成合法辯解。香港電影工作者總會昨指裁決轟動國際,無中生有,淪為國際電影業界笑話,對此感到極度憤怒。但據了解,今次檢控是源於警方調查懷疑有偽鈔流入市面。
改用真鈔夾顏色紙捲起
次被告偉勁製作公司負責人張偉全(50歲)昨離庭時表示,「你]執法(部門)一直都望到件事,但你]唔講,M家先謠縑v,認為判刑太重,但未決定是否會就裁決及判刑上訴。他又指昨日參與電影拍攝時已改用真鈔夾蚚C色紙,捲起成為道具鈔票,他亦知悉以真鈔拍攝須事先申請,但對以道具鈔票拍攝須申請則聞所未聞。
裁判官張潔宜裁決時指出,涉案1000港元幣值偽鈔以柯式平版雙面印製,即使沒有凹凸感及水印,但顏色與真鈔分別不大,鈔票的圖像、編碼等位置均與真鈔極為相似,認為偽鈔能在合理情G下冒充流通紙幣。惟張官指控方未有就涉案的「外幣」是否流通紙幣作陳辭,因此裁定該些「外幣」不符合法例中流通紙幣的定義,換言之次被告只就管有1597張1000港元幣值的偽鈔被定罪。
官:二人知偽鈔品質好 欠許可
張官又稱,首被告羅潤霖(34歲)向次被告張偉全借用道具鈔票時,張答應並問對方要多少,反映張知道有涉案數量的紙幣在其公司,羅借用9996張1000港元幣值的道具紙幣,以拍攝一段用作玩弄友人、令友人以為中了六合彩的短片,故必然認為那些紙幣足以令友人信以為真才會使用。張又稱偽製紙幣為拍攝電影《迷城》的道具鈔票,沒有理由相信戲中使用的道具鈔票品質差劣,故認為兩被告均知道涉案「港幣」是偽鈔。
張官又稱,一般人在日常生活中管有偽製紙幣是極不尋常,但兩被告均無向金管局事先申請,故沒有合法權限管有偽鈔;二人雖以用作拍攝用途作為合理辯解,但本港沒有任何政府部門能發出相關許可,即使被告有合理、真誠但錯誤的認知,都不足以構成合法辯解。
張同祖:拍片求逼真 支持上訴
香港電影工作者總會發表聲明,指其屬下11個屬會聯同香港電影道具同業協會有去信法庭,表明業界一向對道具鈔票使用非常自律,從未收過相關指引,當知悉須向金管局申請後,業界守法申請,惟當局拒批使用仿真度高的道具鈔票,違背業界秉持的認真製作精神,亦顯示政府對行業漠視及不公義,令業界工作大受威脅,扼殺香港電影業發展。
資深電影人、導演張同祖則不滿裁決,認為電影拍攝追求逼真,裁判官指道具鈔票仿真度高,應是「讚語」,反問是否「要我]第日拍一張銀紙出薯n假鵅A畀全世界笑話」,並支持張偉全上訴。
馬逢國:修例困難 立會跟進
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立法會議員馬逢國則指出,若法例豁免電影拍攝問題較複雜,修例亦有困難,但認為需有合理安排,稱一定會在立法會跟進事件,要求政府檢討相關法例。
【案件編號:ESCC221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