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街禁建逾90呎高新建築
溫市華埠保歷史面貌申世遺
【明報專訊】溫哥華華埠發展修訂計劃出爐,明日將呈交溫市議會討論。市府職員建議禁止華埠南區興建樓高超過90呎的新建築,取消原有的更改土地用途申請程序,即市府不會再批出高樓開發案。此外,市府建議就建築樓層數目、店舖寬度、地積比率等設置上限,以確保華埠歷史面貌得以保存,爭取成為聯合國世界文化遺產。
現行的溫哥華華埠發展計劃於2011年制定,把華埠劃分為兩大區:華埠區(HA-1)和華埠南區(HA-1A)。華埠區以堂所林立的片打東街(E. Pender St.)為主軸,而華埠南區則為片打東街以南的範圍,包括奇化街(Keefer St.)和喬治亞街(Georgia St.)(詳見圖)。
市府文件指,不少市民均對華埠的發展前景表示憂慮,指大規模和以市場為主導的發展計劃,令華埠原有的歷史風貌逐漸消失,而快速的發展不但影響華埠特色,衍生的物價上升、商戶遷出華埠等問題亦衝擊華埠居民,尤其是低收入長者的生活質素,因此市府認為有必要修改華埠發展計劃,保護華埠社區特色,為華埠申請為聯合國世界文化遺產做準備。
根據原有政策,華埠南區的建築高度上限為90呎,但發展商可透過更改土地用途申請興建最高150呎的高樓。對此,市府建議撤銷有關的申請辦法,即是說華埠南區的建築高度最高只能為90呎,超過該上限的興建項目市府將不再考慮。市府指原政策下,發展商一般會以社區投資換取興建更高的柏文,但社區卻普遍認為,高樓對華埠的破壞更大,交換條件的做法不值得,因此建議一刀切限制高度在90呎或以下。
至於華埠區,建築高度上限維持在75呎,另外,修訂計劃將原政策中沒有的建築樓層數目、地積比率等都制定了上限規定。市府提議,樓高75呎的建築樓層上限為7層,50呎建築則最多興建5層,地積比率上限為4.8,發展地皮不可超出50呎,而街舖的寬度亦不可超過25呎,避免興建規模過大的柏文和店舖。華埠南區方面,90呎建築最多可興建8層,地積比率上限則為5.35,發展地皮和店舖寬度上限分別為75呎和50呎。
有關的建議報告明日將提交到溫市議會討論,若獲市議會通過便會展開公聽會,收集市民意見,之後再作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