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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韓國檢方周一以受賄等16項罪名起訴前總統李明博(圖),令李成為繼全斗煥、盧泰愚、朴槿惠之後韓國第4名因涉貪遭起訴的前總統。
16項控罪包括貪污受賄、濫用職權、逃稅、違反信託約定以及違反選舉法等,受賄總額約為111億韓圜(約1350萬加元)。檢方指控李明博接受國家情報院、前金融機構高管、前議員以及企業等方賄賂,金額均數以億計韓圜。
檢方還稱,三星電子曾替李明博實際擁有的一家公司代付訴訟款585萬美元。(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