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研僱員下班失聯權利
紐約擬禁強迫放工後看電郵
【明報專訊】北美洲興起一個新話題,人們談論實施「失聯權利」(right-to-disconnect)法規的必要,解放全天候受困於僱主電子通訊的僱員。一些勞工法專家指出,有必要公開討論21世紀職場電子通訊要求,執行嚴厲法規和罰款,不能解決問題。
紐約市有議員上周提案,指僱主強迫僱員,在家堭策活u工作相關電子信息」,屬於違法,只有少數例外,例如緊急情況。公司要草擬書面政策,寫明工作時數與下班時間,僱主不能以罰則威脅員工,強伯他們在下班時間查看電郵,或是工作有關的社交媒體。
魁北克團結黨(Quebec Solidaire)納多-迪布瓦(Gabriel Nadeau-Dubois)上周也在省議會提出私人法案,旨在「確保僱員休息時間受尊重,規定僱主實施下班不聯繫政策」。
提案建議,公司拒絕制訂恰當政策,或者每年重新稽查,確保政策更新、保持效率,可被罰款1,000元到3萬元。
加拿大政府說,有興趣探索失聯趨勢,議題去年見刊報端,法國立法捍衛勞工權益,保證人們在職場以外的休閒時間。
加拿大就業及社會發展部年初向公眾諮詢,研究如何「修訂勞工標準,應對新局面」。它發出網上調查問卷,堶惘h個問題涉及失聯權利。其中一個問題是,失聯權利法規應否納入政府「最重大」的勞工議題。
勞工及就業律師普瓦里耶(Katherine Poirier)指出,過度的監管、對僱主強施罰款,都不是解決問題的正確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