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僚官官相衛 色法官保飯碗
【明報專訊】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鴻斌對女助理性騷擾,前年司法院職務法庭判決免除他的法官職務,他不服提再審,8日竟獲改判罰款一年薪水216萬元;讓「色法官」翻案成功的職務法庭5法官中,高院庭長謝靜慧憤而「辭職」,不願再擔任職務法庭法官,表達抗議。
謝靜慧9日低調說,因為自己能力不足,所以才辭去職務法庭法官的工作,專心負責刑案審理,對陳鴻斌再審案哪位法官投下同意票、哪位法官反對,不願再多說。
女法官謝靜慧 激憤辭職
被再審案合議庭指責,當年未迴避審理將陳鴻斌免職的台北地院院長黃國忠委屈地說,他當時曾提出質疑,認為自己任司法院司法行政廳長,不宜在職務法庭審理該案,但包括林文舟在內的法官都主張不須迴避,如今意外背了黑鍋,他只能說「公道自在人心」。
陳鴻斌性騷擾案,當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自律委員會接獲檢舉調查後,僅建議警告處分,引發法界議論,民間司改會要求將陳送交評鑑,經司法院發回調查,北高行才決議送交法官評鑑,這次職務法庭讓陳翻案成功回復法官身分又惹爭議。
索吻堵人 竟判程度輕
陳鴻斌再審案原由代理公懲會委員長的林堭儀任審判長,但林當初是將陳判決免職的審判長必須迴避,這次才由資深法官林文舟任審判長,但陪席法官謝靜慧質疑,去年12月石木欽接委員長後,理應由石任審判長,但其他法官不予理會,仍由林當審判長,與受命法官陳志祥、陪席法官謝靜慧、郭瑞祥、陳添喜5名法官合議審理,在多數決下,認為陳鴻斌「想要親吻被拒後中止、擋住門口不讓離開、只有口頭糾纏」,言行不檢程度輕,且還幫女助理找對象,可推知他深具悔意,因此從輕發落只判罰款。
這樣的判決引發法官們的激憤,除謝靜慧辭去職務法庭法官工作,法官論壇也有法官要求職務法庭「踹共」,他們質問:如果陳鴻斌的行為只是輕微的性騷擾,什麼才是嚴重?難道要騷擾當事人或律師才叫嚴重?
此外,台大教授李茂生也批評他的大學同學、職務法庭審判長林文舟,作出如此離譜判決,就是讓另名同學、司法院長許宗力難堪。
他反問如果教授對學生做出同樣的事情,學校性平會秉公處理的話,結果會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