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管主任稱被滾油小販車欲追撞
【明報專訊】控方昨另傳召4名食環署職員作供,其中一名助理小販管理主任葉煦棠稱,見到有小販將載有滾油的車推向同事,他感到有危險便報警求助。惟辯方質疑其職責便是管理小販,何以不自行票控,他稱︰「我收到麉示就係企鰜蛂K…冇要求我]票控同拉小販。」
指不票控因「收到指示係企鰜蛂v
助理小販管理主任林子良供稱,當晚有小販推蚑甈筐宏G及載有油的車,一直追茈L並意圖撞向他,「我一路避,但他一路追,似想撞我」,令他要發出警告「我無位退喇,唔好推埋我度」,他稱被車碰到大腿數次,直至他將攝錄機交予女同事鮑君妍協助拍攝,該小販才停止。
控方播放由鮑拍攝的片段,可見鮑接過攝錄機後,一直拍攝小販擺賣情G,其間有人向她表示「行埋一邊,唔好阻住阿伯走鬼」,亦有人斥「你食飯就得,人]唔使食鵅v。當鮑將攝錄機對荓擎u油車的小販拍攝時,另有人走向攝錄機向鮑稱,「Madam你有證據豲漶A佢(小販)咁冷靜,你唔好再撩佢喇,社工都幫唔到手呀」。
此外,法官彭寶琴昨甫開庭便向陪審團指出,陪審團是受法例保障,就法庭的審訊程序,法庭有不同權力及不同程序讓審訊免受干擾。彭官再強調任何人在法庭內拍攝或發表有關相片,均會構成罪行,執法部門會跟進及處理。而就上周在本案審訊時發生的拍攝事件,彭官透露司法機構已轉交警方跟進。
彭官提醒陪審團,若在審訊任何階段,有任何不尋常事件引起他們疑慮的話,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法庭,勿與其他陪審員傾談,法官會處理有關事宜。彭官稱上述提醒只是一般指示,非指本案會有任何不尋常事情會發生,並多次強調是「預防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