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生偷拍裙底判感化
[2018.02.28] 發表
【明報專訊】已畢業的港大學生涉在學期間在學校圖書館內偷拍一名女子的裙底,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昨被判15個月感化令及需付訟費500元,裁判官勸喻被告好好珍惜這次機會。
被告梁津南(23歲)被控一項「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辯方指感化報告正面,顯示被告感後悔及受到啟發,知道需要接受專業輔導,亦得到家人支持。裁判官接納報告建議,判被告接受感化。
案情指出,被告去年5月在香港大學一圖書館內,手持電話伸手到書櫃另一端偷拍一名女子的裙底,被該女子發現並報警。被告當時稱自己因壓力大犯案,又立刻刪除偷拍的照片,懇求女方不要報警。
【案件編號:ESCC335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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