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報道,漢中市南鄭縣王坪村的疑犯張扣扣,在年三十持刀殺害鄰居王家父子3人,包括71歲的父親王自新、47歲長子王校軍和39歲的幼子王正軍。事發當天,王家二兒子王富軍在漢中市值班,避過一劫。當地公安發出通緝令,張扣扣於上周六(17日)上午投案自首,並在當日下午被押解返村中重組案情。 另有報道引述村民稱,張扣扣是家中獨子,曾目睹母親被殺死,母親死後,父親並未再婚。2001年,張扣扣應徵入伍,在新疆服役兩年,2003年復員回家,之後幾年都在外地打工,2017年12月回到家鄉。村民莎女士說,15日除夕中午1點左右,張扣扣在家吃完午飯,提刀去了王家,殺害王家父子三人,並放火燒狺F王校軍的汽車。據她轉述,有人看到張身上有槍,但未曾聽見槍聲。另一名村民劉先生稱,張殺人後去了母親的墳前燒衣紙,然後還走去附近大河坎鎮看花燈。17日一早,有人見到張扣扣在一家小吃店吃完早餐後就去自首。 案發後,網上流傳出曲折內情。據指王、張兩家素有矛盾,1996年8月,張母汪秀萍向王富軍臉上吐口水,雙方爭拗,弟弟王正軍趕到現場加入,汪秀萍用一節扁鐵在王正軍的左額、左臉各打一下,王正軍即在路邊撿起一條木棒,猛擊汪秀萍頭部,汪當場倒地,當晚傷重不治。 母打人在先 當年兇手獲輕判 南鄭縣法院當年的判決書顯示,王正軍(17歲)故意殺人罪名成立,但因未成年,且表示悔過,加上汪秀萍本身亦有責任,最終輕判王正軍監禁7年;張家向王正軍的父親王自新索償25萬元人民幣民事賠償,但王自新稱家中無錢,最後只賠了9600多元。 報道引述村民白先生指,兩家當年是宅基地(即丁屋)糾紛問題,王家稱張家越過了土地邊界,但張家否認。白先生還透露,王家是村中有勢力的人物,父子4人都有份毆打汪秀萍,場面血腥。有村民指,最後只起訴未成年的王正軍,是因為王家到公檢法部門「運作」過以獲得有利的判決,且王正軍服刑3年後就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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