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主控官淋腐液案 中間人囚25個月
【明報專訊】外籍主控官葉祖耀(Neil Simon Mitchell)2009年在區域法院門外遭人淋腐蝕液體,涉案負責找人行事的「中間人」潛逃7年後被捕,早前承認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昨被判囚25個月。
官指妨礙司法非常嚴重
法官指這類案件沒量刑指引,任何妨礙司法公正的罪行都是非常嚴重,會影響公眾對司法制度的信心,考慮被告詹偉堅(42歲)認罪,及已在內地被拘留4個月,減刑後判囚25個月。
案情指在2009年9至10月,被告被一名叫「阿強」的人指使,原要阻止一名女子出庭,後目標改為一名光頭白種男子,並負責找人行事,因而被控串謀以非法手段阻撓該男子在區院8樓出庭應訊。事主主控官葉祖耀當時負責檢控律師江漢銳利用偽造樓契詐騙銀行逾1000萬元按揭的案件,江最後罪成判囚6年。
其餘涉案9人,包括林偉世、李彥南、賴國樑、姬錫康、鄧忠濠、馬信益、蘇家威、陳立德被判囚10至12年;疑負責把風的尹樹輝在重審後脫罪。
【案件編號:DCCC45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