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律政司長鄭若驊前晚出新聞稿,透露其南區一個物業發現有3處沒有登記紀錄的改裝。本報翻查資料,發現鄭若驊去年用私人名義,以6200萬元購入淺水灣海峰園一單位,並繳付263.5萬元印花稅,即稅率為4.25%,估計是以首置買家身分入市;而根據昨日上載的鄭若驊利益申報表,該淺水灣物業用作出租。另外,有建築師懷疑該單位露台的圍欄屬違規,以及睡房落地玻璃窗戶的窗底未有裝設耐火板(見圖)。
明報記者
本報就鄭若驊去年是否以首置客身分購入單位向律政司查詢,至截稿前未獲回覆。
在港持4物業 市值逾1.3億
根據律政司長辦公室網站昨日上載的利益申報表顯示,她除以柏星發展有限公司持有被揭發有多處僭建的海詩別墅4號屋外,又以維欣投資有限公司持有沙田駿景園單位及沙田坳背灣街金豪工業大廈單位,並擁有南區一單位作出租用途,以及兩個位於內地(北京及雲南)的單位。本報估計鄭若驊在港持有的4間物業,市值逾1.3億元(見表)。
根據土地註冊處文件,鄭若驊用作出租的南區物業,是於去年8月底以私人名義購入的淺水灣海峰園一低層單位。本報翻查該單位的買賣協議,發現應繳印花稅為263.5萬元。按該單位6200萬元樓價計算,稅率為4.25%,與現時「首置買家」稅率相符,而印花證明書顯示毋須繳交額外印花稅(SSD)及買家印花稅(BSD)。
倘公司購入 須交1860萬
按現時住宅物業印花稅機制,非首置人士若以住宅從價印花稅率15%計算,樓價6200萬元的單位須繳付930萬元印花稅,如以首置身分購買則可節省666.5萬元。若以私人公司名義購入單位,除從價印花稅15%外,更要支付買家印花稅15%,應付印花稅總金額高達1860萬元,如以首置身分購買則節省約1600萬元(見另稿)。
買方知有僭建 夫代簽
海峰園的買賣協議由鄭若驊簽署,當中附件文件條款列明,買方知悉物業內存有僭建或改建,買方接受物業所有狀G,並同意不得以此向賣家提出索償或追討,惟該附件由鄭若驊丈夫潘樂陶代簽。買賣協議的附件亦載有該單位9項建築命令,均由屋宇署向包括海峰園在內的附近屋苑所有業主發出,內容關於屋苑附近土地及擋土建築物,當中有7項建築命令於2008年發出,兩項於2012年發出,惟未見屋宇署就有關建築命令發出的「滿意紙」。
建築師﹕換圍欄無耐火板違例
至於律政司前晚深夜發稿稱,南區單位共有3處沒有登記紀錄的改裝,思政築覺成員、建築師關兆倫在對比相關圖則與圖片後,懷疑單位外觀有至少兩處違反《建築物條例》,其中一個睡房的向海窗戶,雖然曾於2008年入則申請改為落地玻璃,但當時列明窗底裝設300毫米高、可耐火1小時的耐火板,以滿足條例要求,現場所見卻未見該耐火板;而露台圍欄亦已更換,目前為向外彎曲的設計,不符原圖則所載的垂直設計,「屋宇署有權命令業主還原,例如要求加高窗台,或者加裝番耐火板」。
屋署﹕查海詩地庫是否早有
至於鄭若驊及丈夫潘樂陶早前被揭發共有9處僭建的屯門海詩別墅3號、4號屋,屋宇署昨發新聞稿,指已接納認可人士的建議,透過小型工程拆除天台屋、地面樓層外牆擴建物和地面車房對出玻璃簷篷的僭建,又稱會調查地庫是否與同一屋苑內其他屋宇的情G有共通點、是否在樓宇落成前已建造,以及是否涉及根據《建築物條例》下註冊的人士等,並在調查完成後再公布。
另外,據鄭申報,她是香港賽馬會、香港會、香港遊艇會、清水灣鄉村俱樂部等機構或俱樂部的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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