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改身分證性別遭拒 未完成手術變性人覆核
【明報專訊】擬由女變男的3名變性人因擔心手術風險,未有完成整個性別重置手術,3人向入境處人事登記辦事處申請更改身分證性別,遭處方拒絕。3人認為有關政策間接性別歧視及違反《人權法》,遂申請司法覆核。高院昨開庭處理,申請一方要求法庭頒令撤銷處方要求申請人須徹底完成手術才可更改身分證性別的政策。
英准3事主改護照性別
申請人分別為Q、R和Tse Henry Edward,3人均為生理女性,已獲診斷有性別認同障礙,其中兩人的英國護照及另一人的英國國民(海外)護照上已更改性別。申請人一方指,3名申請人以男性身分生活多年,已切除胸部及接受荷爾蒙治療,成功變性,獲英國政府發出證書;惟3人因健康等理由,不願完成性別重置手術,處方因而拒絕他們更改身分證性別的申請,令他們繼續遭受歧視及侮辱。
處方現規定有意更改身分證性別者須先接受心理及荷爾蒙治療,以及性別角色實際生活體驗等,其後須完成性別重置手術。本案申請人須切除子宮、卵巢及建造陰莖。
申請方認為處方要求申請人做不必要的手術是侵犯人權,並構成間接歧視。申請方指出,部分國家只要求申請人完成心理及荷爾蒙治療,或作出法定聲明,確認日後願意以所選性別生活,便批准更改身分證性別。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AL229/15、HCAL154、18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