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殘障福利要先聘律師 社會保障仲裁庭被批荒唐
(渥太華28日加新社電)聯邦一個仲裁庭迫使一些爭取政府殘障福利的國民聘請律師。此舉令倡權團體惱火﹐也看似有違自由黨對於該上訴機構的構想。
社會保障仲裁庭(Social Security Tribunal)的成員﹐同時也是省律師協會成員﹐不允許非律師人士在仲裁系統代表客戶。
聯邦法律規定﹐仲裁庭不可發表意見﹐若上訴人不想代表自己﹐他們應聘請誰人作代表。該仲裁庭是加拿大人對福利有異議的最後上訴渠道。
但仲裁庭發言人江默瑟(Anabelle Jiang-Mercier)說﹐審裁官依賴省律師協會的規定﹐只有律師才可提供法律服務﹐包括在仲裁庭上代表某方。
江默瑟在電郵中說:「而且﹐省與地區律師協會的規則要求其成員﹐協助防止未經授權者從事法律事務。」
一名倡權者說﹐這類規則阻礙人們爭取加拿大退休金計劃(CPP)殘障福利﹐因為他們極少有必要的資金﹐預先支付律師費。
加拿大殘障者議會(Council of Canadians with Disabilities)全國協調員希克斯(James Hicks)說﹐「他們怎麼能負擔起請律師﹖這簡直荒唐。」
自前保守黨政府於4年前創立仲裁庭﹐它一直受到大量批評。
社會發展部長杜克洛(Jean-Yves Duclos, 圖)將在數周內揭示仲裁庭的未來。政府將按照最近完成的外部檢討作出決定。
檢討報告料將建議政府﹐尋求簡化申訴程序﹐有可能會取消任何需要法律代表的要求。
其他人則希望政府採取重大行動﹐而不是小修小補。眾議院財政委員會於12月初發表的報告中建議﹐政府應考慮撤銷該仲裁庭﹐恢復原先的申訴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