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省增罰款嚴懲駕車講手機
最多罰600元 初犯停牌3天
(加新社8日電)魁北克省交通廳長周五提出更嚴厲的道路安全法案﹐大額提高罰款﹐嚴懲分心駕駛講手機的司機﹐同時收緊新司機規則。
交通廳長福爾坦(Andre Fortin)提出165號法案﹐那是1986年以來首次重大修訂的魁省駕駛法規。
新法案規定﹐司機在行車時使用手機﹐或是其他電子裝備﹐罰款300元到600元﹐目前罰款80元到100元﹐初犯者自動停牌3天。
第二、三次違規﹐司機自動停牌7天、30天。
全球定位儀(GPS)設備和其他數碼熒屏嵌入車內﹐司機可以使用。
新法案限制學車者的駕駛時間﹐他們不能在午夜到早上5時之間開車。
福爾坦指出﹐太多年輕人捲入魁省致命車禍﹐晚間交通意外﹐每3宗就有1宗涉及年輕人。
司機19歲及以下﹐在領取臨時駕駛執照的首半年期間﹐不准載送多於1個19歲及以下的乘客。
隨後6個月﹐19歲及以下的司機只准載運最多3個19歲及以下的乘客。
交通法案規定司機在12月1日安裝雪胎﹐而非目前11月中旬期限。
加拿大汽車協會魁北克基金會(CAA-Quebec Foundation)總監哈利森(Marco Harrison)指出﹐法案「在正確方向邁出一大步」。
他說﹕「交通廳長處理急需解決的兩個問題﹐道路安全最需要處理﹐太多年輕人(撞車)﹐以及分心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