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選出14市設公營大麻店 建合理分銷網 遏非法大麻店
數周內確定選址 公眾可發表意見
(多倫多3日加新社電)安省已選出第一批14個城市﹐在2018年7月休閒大麻合法化時﹐設立公營大麻店。
安省政府周五說﹐省府透過安省酒管局(LCBO)分公司﹐經營這些店舖﹐14個城市是﹕巴里市(Barrie)、賓頓市(Brampton)、咸美頓(Hamilton)、京士頓(Kingston)、基秦拿(Kitchener)、倫敦(London)、密西沙加(Mississauga)、渥太華、蘇聖瑪麗(Sault Ste. Marie)、薩伯里(Sudbury)、雷灣(Thunder Bay)、多倫多、旺市(Vaughan)和溫莎(Windsor)。
酒管局說﹐它的代表和安省財政廳的工作人員﹐會在數周內與市政府人員見面﹐確定大麻店選址。
安省政府說﹐第一批大麻店有40間﹐省府會公布更多選址。它又說﹐所有消費者可以透過零售網站購買大麻。
省府計劃﹐到2020年﹐設立大約150間大麻店﹐店舖有獨立舖位。
安省財政廳長蘇善民(Charles Sousa,圖)上周給市政領袖寫信說﹐安省的大麻店要在全省建立合理的地理分銷網﹐減少非法大麻店﹐在聯邦政府宣布明年夏季大麻合法化後開設。
蘇善民在信中說﹐省府當務之急是減少非法市場﹐以它的優勢建立出有效、安全的大麻分銷系統。
他說﹐省府會告知公眾﹐大麻店的確實地點﹐他們可以直接向酒管局發表意見。他也說﹐大麻店舖不會設在學校附近。
安省在全國率先宣布詳盡的計劃﹐講到休閒大麻銷售和批發﹐並設定合法購買大麻年齡19歲。
聯邦政府4月提出立法﹐目標是到2018年7月1日實現大麻合法化﹐各省要自己草擬批發系統和使用規則。
安省政府說﹐人們不能在公眾場所和職場使用合法大麻﹐只能在私人寓所吸食。
它在本周稍早時提出大麻法案﹐提到罰則﹐取締非法出售大麻、批發大麻﹐最高罰款25萬元﹐以及/或是判監兩年少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