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國自首多輕判 向在逃者釋信號
[2017.10.14] 發表
截至目前,「百名紅通」已有40餘人到案。不過,「紅通」回國多獲輕判,例如廣東的法院8月對兩名「紅通」作出判決,其中逃至澳門的村官吳權深獲刑7年,勝利油田青島石油公司原副總經理常征被判監3年、緩刑5年。
不過,「紅通」2號、「小官大貪」的江西鄱陽縣原財政局經濟建設股股長李華波(圖),因侵吞公款達9400萬元人民幣,被判終身監禁。新華社引述分析人士稱,量刑差異一方面符合罪責刑相適應原則,另一方面也向在逃人員傳遞出盡快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的明確信號。
根據官方數據,截至今年3月31日,尚有涉嫌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而外逃出境的國家工作人員365人,不知去向的則有581人,共計94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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