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港獨荼毒校園 應當依法解決
【明報專訊】多所大學校園近期出現港獨標語,內地官方新華社昨發表述評文章稱,「在極少數港獨分子及其幕後勢力的蠱惑下,近日有人在香港高校連續製造事端」,強調「港獨荼毒校園的問題應當盡快依法有力解決」,又指言論自由在香港法律制度並非絕對權利。
指言論自由非絕對權利
新華社早前分別兩次以報道形式敘述事件。述評文章指出,港獨主張「無疑突破了言論自由的法律界限」,是對主權的直接挑戰,明顯違反憲法和《基本法》。文章引述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田飛龍指出,基本法列明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在現行憲政框架下,香港的主權屬於中國,主權不可分割也不可轉讓。
文章亦引述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鄒平學,強調根據基本法和《刑事罪行條例》等有關條例,香港是中國一部分,任何人企圖或準備做出煽動意圖,引起憎恨中央政府和香港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等,即屬犯罪,故港獨行徑已突破法治底線。
鄒平學亦指出,就如種族主義在美國、納粹主義在歐洲,港獨在香港「也是不容姑息的社會大忌,絕對不能讓其披著言論自由的外衣而橫行無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