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局跟進雙屍案少年早輟學
【明報專訊】屯門山景h發生母子雙屍案,消息指出,母親的死亡時間較兒子早,仍需待毒理化驗才可鑑定死因,而15歲男死者早已輟學。教育局回應表示,會盡快了解個案詳情,根據規定,學生連續缺課第7天,學校必須向教育局申報。另外,山景h街坊近日向區議員反映,因事件感到不安,故籌備打齋法事令居民安心
母死亡時間較早
消息指出,女死者即48歲母親易順妹身體嚴爛程度較嚴重,死亡時間比男死者早,驗屍結果未有發現死因,需待進一步毒理化驗,預計需時數星期,死者前夫過去每月都有供養母子二人,金額約5000元,15歲男死者梁文禮早已輟學。女死者的前夫梁先生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過往會帶同食物到訪與兩母子聊天,亦有支付贍養費,但過去已3個月未有與前妻及幼子見面,其長子正處理家人身後事。本報昨致電梁先生查詢,他表示不欲再談。
事發單位大門昨仍然重門深鎖,鐵閘有鐵鏈鎖上,未見有人員進入調查,門外有人放香精辟味。景安樓地下有通告表示,由於有居民反映事件造成心理不安,業主立案法團將聯同當區區議員吳觀鴻籌備打齋法事,令居民安心。
倘連續缺課校方須申報
教育局回應表示,會盡快了解詳情案中少年的個案,對有青少年疑因家庭問題而失去寶貴的生命深感難過。根據規定,學校必須在學生連續缺課的第7天,向教育局申報學生缺課個案,局方會審視學校申報的學生缺課個案,向學生及其家長提供所需的服務,以確保學生接受教育的權利。教育局指出,對於15歲以下的小學及初中缺課學生,教育局及學校輔導人員或社工會為他們提供個案輔導服務,務使缺課學生能盡快重返校園。
15歲以下必須上學
教協會長馮偉華表示,根據《教育條例》,6至15歲學童必須上學,若停學7天,校方須通報教育局跟進,教育局會跟進至學童重新入學為止,如父母拒絕讓子女上學,教育局人員要上門探訪。他指出,若有人搬屋改了地址不通知局方,則難以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