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新聞」創辦人盧昱宇尋釁滋事罪成被判囚4年
【明報專訊】網絡維權平台「非新聞」創辦人盧昱宇(圖)早前被中國當局控以尋釁滋事罪,案件於今年6月23日開審,並即日審結,擇日宣判。中國維權人士王荔蕻昨日在twitter透露,盧昱宇昨日被法院判囚4年。香港媒體曾多次聯絡王荔蕻及盧昱宇的兩名代表律師了解案件詳情,可惜三人的電話均未能接通。
據悉,盧昱宇在「非新聞」的twitter專頁上載了許多發生在中國的群眾維權事件,包括遊行、示威、集會、罷工等事件,大部分消息來源為官方媒體的報道,然而盧昱宇卻被中國當局控以尋釁滋事罪。盧昱宇曾表示,他做非新聞三、四年,他願意以三、四年的時間堅持他的信念,承擔後果,他認為他的行為沒有罪。
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書是判刑3至5年,案件於今年6月23日開審。盧昱宇堅持不認罪,蕭雲陽、王宗躍兩位律師也為盧做無罪辯護,然而,有twitter的消息指出,蕭王兩名律師被當局警告不得接受採訪。
有維權人士透露,盧昱宇堅持不認罪令控辯爭拗不絕。另有律師認為,即使被告不認罪,法庭亦會強行將他定罪。昨日雲南大理人民法院則判處盧昱宇4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