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註冊縣名成商標獲批
縣府憂被歛財責聯邦出錯
(加新社1日電)安省哈利伯頓縣(Haliburton County)一名男子﹐將縣城名字註冊為商標﹐當地官員在查看各種選項﹐如何能夠將縣名品牌收回。
斯廷森(Michael Stinson)上周驚動哈利伯頓縣官員﹐因為他成功取得「哈利伯頓」的註冊商標。
斯廷森解釋﹐他絕無意圖欺騙或損害任何人﹐他註冊這個品牌﹐目的是防止別人「污損」社區名聲。
註冊商標程序﹐授權個人專用品牌名稱﹐阻止其他人冒用品牌。
加拿大政府註冊商標網站說﹐代表地理位置的名稱及字詞﹐不得用為註冊商標。但斯廷森的申請案已獲批准。
哈利伯頓縣首席行政官拉特(Mike Rutter)說﹐他不懂那個註冊商標怎麼會獲得批准。
拉特說﹐他第一次察覺此事﹐是因為該縣商會開始接獲人們投訴。
他說﹐他們接到商會致電﹐指斯廷森告訴商戶﹐使用哈利伯頓名稱必須付錢給他。
哈利伯頓縣議員費爾里(Murray Fearrey)指出﹐他聯繫聯邦掌管註冊商標的部門﹐對方說解決問題的唯一辦法﹐就是縣府告上法庭。
費爾里說﹐他感到不滿﹐因為需要耗費公帑﹐處理本來不該發生的事情﹐而那是因為有公務員犯錯。
他說﹐他期盼聯邦主理註冊商標的創新、科學及經濟發展部搞定此事﹐而不用縣府開啟冗長法律程序。
創新、科學及經濟發展部發言人未回應查詢。
地方政客說﹐他們擔心﹐其他當地居民銷售帶有「哈利伯頓」名稱的商品﹐可能需付佣金﹐因為斯廷森已有註冊。
費爾里說﹕「任何人不應從中牟利或甚至限制別人﹐使用社區名稱。我們不認為那是正確做法﹐也不認為那是公平對待所有其他居民。」
斯廷森表示﹐儘管他接洽一些本地商戶﹐提及他的註冊商標﹐他迄今仍未獲取任何收費。地方政客及同區聯邦議員均表示﹐他們的最終目標是收回哈利伯頓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