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團體:1.5萬月薪吸引 內地欠法律保障
【明報專訊】有菲律賓報章報道,內地打算聘請菲傭前往5個大城市就業,並商討給予10萬披索(約1.57萬港元)月薪。有外傭團體認為薪金吸引,但內地欠缺法律保障,仍有許多工作隱憂。
中介﹕港或要轉聘緬傭
外傭團體Progressive Labour Union of Domestic Labour主席Shiella表示,1.5萬港元月薪水平確實吸引,如果落實,部分在港菲傭或會「轉工」。但她更關注內地對外傭的法律保障欠奉,例如列明工作範圍及時數的合約、醫保等。
提供外傭中介服務的人力資源仲介協會主席廖翠蘭昨出席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在港工作對菲傭仍有吸引力,因菲傭在港可享醫療福利,親友多在港工作,反觀內地欠缺完整勞工法例保障工人。她估計一旦計劃落實,本港會出現菲傭流失,影響程度要視乎計劃實際內容而定。
香港僱傭公會顧問陳東風接受商台《在晴朗的一天出發》電話訪問時表示,菲傭在內地地位較高,被視為「家庭教師」,毋須處理家務,相信對菲方具一定吸引力,而是次消息令在港菲傭思考,除了香港亦可選擇到內地工作,對僱主態度或有微妙變化,本港外傭業或要轉向緬甸開拓,以增聘外傭來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