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贓物拍賣受追捧 乾隆聖旨底價僅百元
內地貪官的贓物被充公後都會被拍賣,一般由檢察機關委託拍賣,由於底價低,因此受到買家追捧,雖然經拍賣行抽佣後,拍賣所得按規定必須上繳國庫,但亦有部分地方政府單位私自截留部分贓款作經費。
根據承擔拍賣貪官贓物的拍賣公司有關人士透露,他們根據委托方檢察機關的建議,按照評估價的50%作底價,而對於其他少量小件物品,則建議無底價拍賣,包括贓物中的電器等。
由於貪官贓物底價低,不少買家都想以低價買到好東西,因此吸引了不少淘寶者和書畫收藏者,競投者大部分都是企業的老闆。例如前安徽省副省長王懷忠一幅清朝皇帝乾隆親筆聖旨,起拍價僅100元(人民幣•下同),最終成交價亦只是4200元。
此外,貪官贓物拍賣所得,按規定由最後結案的單位統一上繳國家財政,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但贓款贓物上繳提成的做法,也成為地方政府貪腐潛規則,也有部分司法機關不依法移送贓款贓物,少數執法人員還挪用贓款贓物,甚至有人打領取財物的憑證冒領贓款贓物,據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