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銀行可投資在美建道路橋樑
(渥太華19日加新社電)新設聯邦機構基建銀行的原意是融合公營與私營資金﹐協助加拿大基礎設施建造。它也可以投資美國的道路與橋樑興建﹐但那些設施要連接加拿大。
聯邦自由黨政府擬議的基建銀行立法﹐允許它動用公帑﹐支援「在加拿大﹐或部分在加拿大」的項目﹐只要項目對加拿大有財務效益﹐實際連接加拿大。
條款用詞意味着﹐聯邦政府可選擇﹐資助有可能為私營投資者﹑政府本身帶來收入的項目﹐例如﹕收費公路或橋樑﹐比如橫跨溫莎與底特律的戈迪豪橋樑(Gordie Howe Bridge)。
加拿大公私合作議會(Canadian Council for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總裁兼行政總監羅莫夫(Mark Romoff)說﹕「如果基建銀行這類機構令這類計劃更容易展開﹐我認為是積極的事情。」
羅莫夫說﹐推行那樣的政策﹐加拿大在美國的利益會更大﹐尤其是美國總統特朗普此時希望運用私營資金﹐支付1萬億元基建項目。
基建部長索希(Amarjeet Sohi)兩次訪問華盛頓﹐與美國高級官員會晤﹐以及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的高級官員﹐他們對加拿大基建銀行的運作有興趣。加拿大的觀察員與投資者也有興趣﹐但許多人對基建銀行的運作﹐法案用詞能否排除障礙﹐仍有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