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佛像賄上級 官員囚8年半
【明報專訊】湖南省一名官員向信佛的上司贈送黃金菩薩像和釋迦牟尼佛像,加上購物卡等合計約60萬元的財物,換取自己和兒子在工作上獲得對方「關照」,近日被以貪污、行賄罪名判囚8年半,並罰款35萬元。
湖南紅網報道,被告唐城魁2007年找到時任株洲市民政局社會福利科科長尹×,她是株洲縣縣委書記王建平的妻子,唐託她請王「關照」之下,獲調任株洲縣民政局長。2010年,王又向株洲縣人事領導小組成員「打招呼」,2011年唐的兒子通過「人才引進」的名義免試被安排到株洲縣委接待辦工作,隨後又被借調到株洲縣縣委辦,擔任王建平的秘書。唐的兒子獲如此「優待」的正式理由是他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但其實他直到2012年6月才取得碩士學位,入職時並不符合條件。
檢方查明,唐城魁先後向王建平夫妻兩人送贈購物卡及一座價值1萬多元的釋迦牟尼金像,2010年再訂製一尊價值逾11萬元的黃金菩薩像,總值超過60萬元。為填補這些送禮的花費,升官後的唐城魁轉身就利用各種名義虛報公費,採取騙取的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累計達到近50萬元。
婁底市婁星區法院近日判決,唐城魁行賄、貪污兩罪成立,合併決定執行監禁8年半,罰款35萬元。王建平則另案處理,他總共收受240萬的財物,檢方已提起公訴,但尚未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