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焊工認獸交罪勢判囚 官斥行為惡心 辯方稱一時糊塗
【明報專訊】大嶼山今年2月發生罕見人狗交事件,涉案燒焊工人昨日承認與一隻雌性唐狗性交,裁判官斥責他行為惡心,明言會判監並下令即時還押。辯方指出,被告認識狗女一至兩年,因一時糊塗才犯案,不知道弄傷狗女,狗女期間沒有抵抗。狗女已交由愛護動物協會處理。
任職地盤燒焊工人的被告鍾連輝(58歲)昨承認獸交罪,案件押後至本月21日判刑,以索取背景、心理及精神報告。根據法例,獸交罪最高可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10年,但本案屬裁判法院案件,故最多可判監禁3年。
即時取消保釋收監
控方透露,被告有兩項刑事紀錄,代表被告的當值律師求情稱,被告育有兩子一女,其幼子及女兒昨日到庭支持。辯方又指出,被告曾患工傷,聽覺出現問題,幼子透露被告有酗酒情G。署任主任裁判官蘇惠德同意辯方要求索取報告,但認為被告行為非常令人惡心,也對被告的家人造成傷害,被告須為其行為負責,監禁刑罰無可避免,決定即時取消被告的保釋。
控方案情指出,今年2月1日,有目擊者在東涌黃龍坑發現被告用麵包餵飼一隻兩歲雌性忌廉色唐狗,其後狗女失蹤兩小時。目擊者於中午尋回狗女,發現其陰道腫脹出血。獸醫檢查狗女時指出,雌性狗隻平均一年只會發情兩次,狗自然性交不會對其陰唇造成如此損傷。政府化驗所報告亦顯示,狗女陰道內的精液來源可能是被告。
稱認識狗女一至兩年
被告被拘捕後在警誡下承認「隻狗係我搞」,他憶述事發當日早上6時出門,他吃過早餐後餵飼涉案狗女,並用繩牽狗到黃龍坑水澗處為牠洗澡,其後被告用手撩及插入狗女私處,並一度射精。被告承認已認識狗女一至兩年,今次首次和狗性交,一時糊塗才會犯案,他不知道自己弄傷了狗女,狗女期間沒有抵抗。
另涉追打記者 月中提堂
被告早前另因本案到法庭提堂後,在法院外指罵及打傷追訪的攝影記者,導致對方口鼻流血,被控一項傷人罪,將於本月18日由囚車送到法院提堂。
【案件編號:WKCC717/17、WKCC75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