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站示威遭控 社民連周諾恆脫罪
【明報專訊】社民連成員周諾恆去年3月與多人在大圍港鐵站內示威反高鐵,周被指不顧港鐵職員3次警告,用揚聲器發言而遭票控,昨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認為相關示威未有對港鐵及大眾造成太大影響,控方未能舉證說明禁止示威的必要性。惟裁判官指出,今次裁決不等於法庭鼓勵市民違法示威,強調每宗案件均有不同。
官:示威範圍小 未阻礙他人
案情指出,被告周諾恆(31歲)一行15人於去年3月在大圍站入閘後的大堂內示威,包括使用揚聲器及派傳單等。裁判官指示威僅維持15至20分鐘,質疑短時間內會否造成太大阻礙。裁判官續稱,票控周的港鐵職員作供時稱有乘客曾投訴示威聲浪太大,惟沒有書面紀錄佐證,認為此說法成疑。
裁判官考慮案發時的錄影片段,認為周的示威範圍只佔大堂很小部分,即使大圍站內有不同乘客往不同方向前進,周一行人的示威位置亦未有阻礙他人;而案發時有10名市民駐足聆聽周的發言,反映市民可容忍站內有示威活動,港鐵職員要是擔心示威影響港鐵運作,大可呼籲周減低聲浪或移到其他位置,而不應驅趕他們離場。
周諾恆於庭外強調港鐵站是公眾地方,大眾有示威權利。港鐵表示正研究判辭,並會致力維持站內日常秩序。
【案件編號:FLS113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