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特首在囚無法履責 車輛保鑣或調走
【明報專訊】前特首曾蔭權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被判囚20個月。在囚期間,曾蔭權因已無法履行前特首的推廣及禮節工作,其支援待遇如車輛接送、保鑣服務等資源,會被重新調派。另外,曾蔭權曾獲頒的英帝國爵級司令勳章(KBE)、英帝國官佐勳章 (OBE)及大紫荊勳章,亦有可能被褫奪。
2005年起,政府為所有前任行政長官提供支援及其他終身福利,包括汽車連司機服務及保安(見表)。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昨回覆,指若個別前特首不作指定推廣及禮節工作,以致他暫時毋須使用相關支援及待遇,政府會重新調配相關資源作其他適當用途,換言之,曾蔭權在囚的20個月內,其資源有可能被調走。對曾蔭權個案,該局回應指因司法程序未完結,政府不進一步評論。
是否褫奪大紫荊扣長俸 特首決定
此外,曾蔭權2002年退出公務員體系成為問責官員,除即時領取1200多萬元的一筆過退休金,自當年7月更可領取每月7萬多元長俸,同年他亦獲特區政府頒發大紫荊勳章。不過,兩者均可能隨他被判囚20個月而被褫奪或扣減,決定權在於現任特首。
就曾蔭權長俸安排,公務員事務局回應稱不評論個別個案;按《退休金條例》,退休公務員如被裁定任何與任職政府公職服務有關罪行,而該罪行被行政長官核證為已對香港造成嚴重損害或可能令人對公職服務大失信心,相關該人員所獲批退休金可被取消、暫停支付或扣減。另外,禮賓處稱,獲授勳者若因被定罪而入獄1年或以上,政府會考慮是否須褫奪其勳銜,每宗個案須由特首親自批准。
劉銳紹﹕入上訴階段 料暫無行動
曾蔭權於1997年獲頒KBE、於1993年獲頒OBE,英國外交及聯邦事務部昨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而根據英國政府網頁資料,勳章持有人若因刑事罪行被判監3個月或以上等,政府有可能啟動褫奪榮譽程序。時事評論員劉銳紹稱,不論長俸或勳銜,雖有褫奪或扣減機制,但當局會否啟動或有其政治考量及姿態,現階段因案件進入上訴階段,故料暫不會有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