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今春提法案 大麻合法需時2年

[2017.02.17] 發表
布萊爾稱﹐加拿大將稱為世界上第一個大麻合法化國家。「我們需要穩妥扎實地做好此事」。(余曦攝)

【明報專訊】負責加國大麻合法化事宜的國會議員布萊爾(Bill Blair)昨天稱﹐立法以及落實可控銷售系統需時約2年。在此期間﹐控制大麻產銷的刑法依然生效。警方仍可選擇執法。

他昨天表示﹐聯邦政府於未來2、3個月中﹐將提出相關議案。立法經國會和參議院批准需1年多。另外還需要和各省、區政府合作﹐建立嚴格的規管零售制度﹐走上正規。

對於未來大麻零售的形式﹐他說目前還沒有確定。由於銷售是省政府負責﹐因此各省可決定如何建立零售模式﹐理想的模式是可控制銷售量和顧客人選。

目前討論的方式﹐包括放置在酒舖內出售﹐利用酒舖現有的檢查顧客年齡的運作形式﹔也有建議通過郵寄銷售。目前藥用大麻是通過郵寄進行的。總之﹐「是一個類似我們現有的賣酒和賣煙的系統」。

為實施大麻合法化﹐聯邦政府邀請警官、醫生、學界人士等組成一個專責小組﹐在全國徵求意見。專責小組其中一項決定﹐是把合法購買大麻的年齡定在18歲。

布萊爾指出﹐醫學界認為使用大麻對25歲以下的年輕人有較大害處。年齡愈小危害愈大。但在加拿大﹐18歲被認為是成年的開端。專責小組最後決定﹐將最低年齡定在這個歲數。但需為年輕人提供資訊﹐幫助他們自行做出明智的選擇。

各省可以對年齡做出修改。如安省可買酒的年齡是19歲﹐省府也可考慮將購買大麻的年齡定在19歲﹐但不能低於18歲。

專責小組另一建議是一次只能購買30克。這份量和美國7個大麻合法化州的規定相約。

去年夏季﹐多倫多出現眾多的大麻店。警方和市府合作﹐經常掃蕩大麻店﹐並落罪起訴。對此﹐布萊爾表示﹐在規管系統落實之前﹐有關大麻的刑法仍然管用﹐而且這些大麻店供應的商品﹐其安全性也存在問題。

未來﹐即使規管系統落實後﹐在系統外非法生產和銷售大麻﹐仍是一種犯罪。將大麻賣給青少年﹐更將面臨諸如入獄坐牢的嚴峻責罰。

擔任多倫多警察總長多年的布萊爾說﹐聯邦自由黨政府決心實施大麻合法化﹐只因目前加國年輕人使用大麻相當普遍。18歲到24歲的青年當中﹐40%報告自己使用大麻。這比例在世界上居於高位。

據警方估計﹐犯罪分子通過販賣大麻﹐每年獲利高達70億元。由於犯罪集團的介入﹐青少年可很容易買到大麻。有組織犯罪集團的活動﹐也給社區帶來威脅。而大麻合法化﹐並嚴格規管後﹐青少年再要購買大麻﹐將「非常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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