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玉儀騙款下周量刑 控方要求判監禁三年
[2017.01.21] 發表
【明報專訊】安省勞工廳控告原「富都名宴」負責人潘鈺儀(圖)拒絕執行工廳強制令一案,昨日在約克區新市安省法院舉行閉門的審前會議。潘鈺儀下周二(24日)將要在同一法院出席超過5000元詐騙罪成的量刑聆訊。該案潘的辯護律師望改為有條件服刑(Conditional Sentence),但控方則要求判刑3年。
代表68名員工的法律援助中心總幹事吳瑤瑤昨日表示,勞工廳的強制令是規定潘必須向員工支付欠薪,但潘不但沒有付錢,反而宣布破產,結果所有追討欠薪的員工,都分文未得。
目前這宗官司,就是勞工廳向潘鈺儀及其相關公司、個人提出的控罪,指控她違反《僱佣標準法》第132條,拒不執行勞工廳強制令。如果法庭判工廳勝訴,潘將面對最高5萬元罰款,以及最長12個月的監禁。
潘鈺儀昨天表示,對這宗官司不甚清楚,「我一切都交給律師去打理」。
更多要聞一
流感病例創10年新高 2017首兩周有828宗
【明報專訊】多倫多公共衛生局公布的最新追蹤流感報告顯示﹐今年首兩周的流感個案與去年最後一周相比,出現近倍的增長。從1月1日至1月14日今年頭... 詳情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