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揭操守即簽租約 控方指曾擔心豪宅「浮面」撇清
【明報專訊】控方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昨引領陪審團重溫2012年2月有關曾蔭權的新聞,提到當時有報章接連披露曾蔭權到澳門出席晚宴,以及乘坐友人的私人遊艇等操守問題。曾蔭權妻子鮑笑薇在報道出街後,突然簽訂深圳東海花園豪宅租約。控方形容這是由於兩人擔心豪宅「浮面」才作出的驚慌舉動,又質疑他們於同年8月終止租約,是為與豪宅保持距離,撇清關係。
Perry提到,曾蔭權於2010年開始與黃楚標商議租住有關單位,但一直未有簽訂任何文件,其後曾氏夫婦更聘用建築設計師何周禮監督單位裝修工程。
2010年議租一直無簽約
直至2012年2月20日《東方日報》及《太陽報》報道曾蔭權出席澳門宴會,報道出街翌日,即21日,曾太便與深圳東海集團簽訂涉案單位租約。Perry認為,曾蔭權知道自己有份決定向黃楚標為股東的雄濤廣播發牌,驚慌下擔心傳媒會得知其深圳物業,才突然簽約,同時叫停大宅裝修工程。
同月22日,曾蔭權主動出席電台及電視節目,首次向公眾披露深圳大宅的存在,又提到退休後只會到深圳暫住,長遠仍會留在香港,其後超過10份報章緊接報道該大宅,部分更有豪宅內部設計圖等細節。Perry認為,曾蔭權出席傳媒節目是「策略性披露」,強調這是公關手段,因已預見傳媒會追訪此事。控方又引述曾蔭權在訪問中稱,認為自己根本沒有做錯,只指公眾對行政長官的要求愈來愈高,批評此說法是轉移視線。
至於曾蔭權於同月26日就事件發新聞稿,同日深圳東海集團亦就事件在報章刊登聲明,Perry指兩者內容幾乎一致,質疑是雙方合作,控制向公眾發放的資訊。曾氏夫婦最終在2012年8月10日,中止與深圳東海集團有限公司的租約,並提出以80萬人民幣作賠償。Perry反問:「簽了租約、支付市值租金,卻放棄80萬元?」認為曾蔭權此舉只為從事件中抽身,以切割自己與涉案物業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