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賦權准「秘會」執委會成員 莊德利稱商戰略議員斥黑箱
【明報專訊】多倫多市長莊德利(John Tory)向省長韋恩(Kathleen Wynne)要求﹐擴大自己的權力﹐允許他在市府正式會議前﹐有權與市府執行委員會成員私下會面。但他強調﹐此舉並非要破壞市府運作的透明度。但莊德利的建議遭部分市議員反對。
莊德利表示﹐閉門會面主要是為討論一些重要的戰略性事項﹐以及安排會議議程等﹐會議中不會作任何決定。
按現行多倫多市政條例(City of Toronto Act)﹐不容許任何委員會或市議會逾半成員在正規會議外﹐私下聚會﹔但討論法律事宜或私人問題則除外。
莊德利認為﹐只要略微修改市政條例﹐他便能與市府的執行委員會成員有更好的交流及溝通。
他指出﹐為了不破壞規則﹐他往往只能與2名執行委員會成員(整個委員會共有12名成員)私下見面﹐花費了他「大量時間」。
莊德利強調﹐私下會面只為要在正式會議前﹐與委員會的核心成員做好溝通﹐相互了解。在閉門會議上﹐不會作任何決定﹐也不會討論任何不可公開的事項﹐故不會破壞政府工作的透明與公正。
但莊德利的要求遭部分市議員反對。市議員珀克斯(Gord Perks)說﹕「市長的要求顯然是不尊重市府的辦公程序。按照現有的辦公程序﹐市府做出的各項決定﹐必須能反映市民的意見和要求。」
他說﹕「如市府按照莊德利的要求辦公行事﹐無異於蒙住市民的眼睛﹐多倫多將不再是一個公開透明和負責任的政府了。
「我對市長有這想法感到震驚﹗多倫多市民不單有權看到市府做出的各項決定﹐更有權看到決定出台背後的過程及各方的不同意見。」
安省市政事務廳發言人克里普斯(Mark Cripps)表示﹐省府目前還沒有正式接到市長莊德利有關條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