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局蒐國民資料 與案無關應即銷毀
(渥太華6日加新社電)加拿大隱私專員說﹐加拿大間諜機構在調查恐怖活動時無意中收集到的老百姓資料﹐不應貯存。調查人員在洗脫調查對象的嫌疑後﹐即應銷毀無辜市民的資料。
全國隱私專員周二發表聯合宣言﹐回應1名法官最近的裁決。法官說﹐加拿大保安情報局(Canadian Security Intelligence Service)觸犯法例﹐保留可能外泄的電子數據﹐那是隱密的個人資料﹐而那些人不是調查對象。
隱私專員的宣言列入一份聯合建議文件﹐聯邦、省府及地區隱私專員簽字﹐催促杜魯多政府﹐在改革國家保安系統的時候﹐加強保護私人信息。
聯邦隱私專員泰瑞恩(Daniel Therrien)說﹐與其擴大政府權力、削弱個人權利﹐不如提高法例標準、加強監督﹐以免一錯再錯。安省隱私專員畢米什(Brian Beamish)與魁北克專員沙爾捷(Jean Chartier)﹐也有出席周二記者會。
他們催促政府汲取教訓﹐從阿拉爾(Maher Arar)海外凌辱事件﹐警方監視魁北克省記者等的事件中學習。
建議書指出﹐歷史早已告訴我們﹐為了國家保安﹐可能嚴重侵犯人權﹐不只是海外﹐加拿大也有。
聯邦法官上月裁定﹐加拿大保安情報局違法保留電子數據10年﹐而事主不算國家保安威脅﹐就是違反法規。
保安情報局2006年開始處理數據﹐透過行動數據分析中心(Operational Data Analysis Centre)程式整理情報﹐可能揭露個人隱密信息。
隱私專員意見書說﹐法律應該修訂﹐確保情報人員在無意中收集到的信息不貯存。
專員還建議設定清晰規則﹐防止國際信息交流﹐造成嚴重侵犯人權事件、違反加拿大義務。
公安部長葛代爾(Ralph Goodale)周二說﹐政府修訂保安政策﹐可參照隱私專員的聯合建議書。